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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第十届环海南岛国际大帆船赛 竞赛通知

2018-11-16 170 分享

2019第十届环海南岛国际大帆船赛

竞赛通知

由海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2019第十届环海南岛国际大帆船赛(以下简称:本赛事)将于2019年3月15日-23日在海南举行,诚邀国际及本地区选手参加。


1.规则

1.1.本赛事执行《世界帆联帆船竞赛规则2017-2020年》(RRS)中所定义的规则。

1.2.本赛事不采用任何国家管理机构相关规定。

1.3.附加规则:

  • 世界帆联(World Sailing)第3类离岸赛特别规则;

  • IRC规则第A,B及C部分;IRC规则22.4条除外,选手人数及体重将不受限制,但不得超过船只证书核定载员人数。

  • 统一设计型级别规则;

  •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可能会在航行细则中取代《国际帆联帆船竞赛规则2017-2020年》(RRS)第二部分;

  • 本竞赛通知;本赛事航行细则及其之后的修改细则。

1.4.本赛事竞赛通知的内容可能会于本赛事航行细则中被修改。

1.5.[DP]是指由仲裁委员会自行决定的处罚规则;

[SP]是指不经抗议审理而由竞赛委员会适用标准处罚或仲裁委员会适用自由裁量处罚的规则;

[NP]表示为规则,但不会成为船只抗议的理由。修改规则RRS 60.1(A)。

1.6.本竞赛通知为中英文版本,如果文字表述有矛盾,优先考虑英文版本。


2.[NP] [DP]广告

2.1.赛事期间,所有显示在参赛船只及选手服饰的广告须完全符合世界帆联(World Sailing)章程20的广告法规,以及当地广告法规。

2.2.参赛船只应当展示组委会提供的赛事赞助商广告,并以组委会提供的广告样板粘贴和展示,且在比赛期间禁止擅自移除,违者组委会将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2.3.参赛船队可在船体展示船队名称或形象Logo等广告, 张贴位置及尺寸详见附件1。

2.4.组委会官方注册的媒体记者、摄影师、摄像师、非正式参赛船员以及赛事嘉宾,在不影响其他参赛者以及不在船上进行竞赛操作的前提下,他们可以随时以任何方式登船或离船,以便于对赛事、船队和实时赛况进行报道,更好地为船队和赛事进行宣传。这条更改了规则47.2。


3.参赛资格

3.1.本赛事欢迎本地区和国际选手(船队)代表其国家/城市/俱乐部或船东组队均可报名参加本届比赛,符合以下条件的参赛船队可获得参赛资格。

3.2.本赛事设有Dubois 50统一设计组和IRC组。其中Dubois 50统一设计组参赛船只参加海口-三亚-海口拉力赛的比赛;IRC组参赛船队可根据自身条件和拉力赛比赛路线的设置先选择参加海口-三亚-海口拉力赛或海口-万宁-陵水-海口拉力赛的比赛,之后组委会将IRC 组参赛船队根据报名船数、船型、最新系数、船体参数、船体长度和排水量船长比进行分组,最终分组决定将于3月15日星期五17:00 公布。具体赛事日程参照本通知第6条赛事日程安排。

3.3.参赛船只资格

3.3.1.符合参赛资格的船只必须是适合离岸航行的单体龙骨型帆船,帆船总长(LOA)不短于32英尺,并具备完全自动复原能力。

3.3.2.参赛船只须符合世界帆联(World Sailing)离岸赛特别规则(OSR)第3类的安全要求。船队在报到时,竞赛委员会将委派工作人员对参赛帆船进行安全检查。

3.3.3.参赛船只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船籍港主管机构核发的所有权证书,有效期内的适航证书或等效文件;境外参赛船只另外须提供船只的价值证明、出入境时随船人员名单及离港证明。

3.3.4.参赛帆船必须具备在本赛事期间和赛事区域内有效的第三方责任险;

3.3.5.所有参加IRC组的参赛帆船须有1份有效的IRC证书。

3.4.参赛人员资格

3.4.1.参赛船队的船长须提供合法有效船员适任证书。

3.4.2.所有参赛船员须有在本赛事期间和赛事区域内有效的第三方商业个人意外伤害险。

3.4.3.每艘参赛船队至少有2名具有拉力赛及场地赛比赛经历和经验的舵手;至少有2名船员持有符合国际标准的安全求生培训证书。舵手及船员证书须在报名时提供。

3.4.4.非中国籍选手须持有合法有效的中国大陆入境证件方可参赛。

3.4.5.所有参赛选手须自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救生衣和安全绳。


4.报名及参赛费用

4.1.报名日期

赛队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2月1日(星期五),赛事组委会会根据报名情况有权调整截止日期。过了上述限期,参赛船队可向组委会申请报名,但须于2019年2月15日(星期五)之前递交报名材料,并缴纳逾期报名费。

4.2.参赛费用

4.2.1.报名费:

4.2.1.1.比赛报名费(2019年2月1日或以前)人民币1000元整

4.2.1.2.逾期报名费(2019年2月7日-15日) 人民币3000元整

4.2.1.3.以上费用含赛事期间(2019年3月8日-30日)船只停泊费、水费及电费。参赛船队如在报名之后递交退赛通知书,报名费将不予退还。如有不可抗力因素或特殊原因可向组委会书面申请。

4.2.2.选手费:

每艘参赛船队须缴纳选手费人民币5000元;此费用包含2019年3月15日-23日期间赛队10人(含船长)的酒店住宿、餐饮、纪念品、开闭幕礼活动及颁奖活动入场券、以及往来赛场与酒店的接驳费用。

4.2.3.其他费用:

4.2.3.1.如参赛船队超出组委会本通知4.2.2限定的人数,超出人员食宿费用需要自理,但每人可缴纳450元获取船员证及开闭幕式门票各1张和1份纪念品。

4.2.3.2.赛事期间船只燃油、海上竞赛时和非正餐使用时间人员的餐饮参赛船队须自行解决。

4.3.报名须知

4.3.1.符合资格的参赛船队须提交报名表、参赛人员名单、船队简介、3名主要队员赛事参赛经历简介并连同以下报名资料,提交至info@hnoceanrace.com(海帆赛组委会官方报名邮箱)。

  • 合法有效的船籍港主管机构核发的所有权证书;

  • 有效期内的适航证书或等效文件;

  • 有效的船只第三方责任险;

  • 有效的IRC证书;

  • 船长须提供合法有效船员适任证书;

  • 所有参赛选手人身意外伤害险(含医疗);

  • 每艘参赛船队提供2名选手的安全求生培训证书;

  • 境外参赛船只须提供船只的价值证明、出入境时随船人员名单及离港证明。

4.3.2.Dubois 50统一设计组船只资料由赛事组委会统一负责。

4.3.3.组委会将在收齐所有报名材料后正式回复是否接受报名,如若在规定日期内材料提交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将视为无效报名没有资格参赛,除非组委会接纳其提出的理由。

4.4.缴费银行信息:

4.4.1.  公司名称:海南环海南岛国际大帆船赛有限公司

4.4.2.  银行账号:267 517 284 457

4.4.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海口美舍河支行

4.4.4.参赛船队缴费时,请注明缴费船队名称,并提供开据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票信息。


5.有偿租赁服务

5.1.组委会可有偿提供RHN-Dubois50型帆船,船号名称及船体广告由赛事组委会统一安排。具体租赁费用如下:

5.1.1.RHN-Dubois 50型帆船

租赁期限:2019年3月15日至23日

租赁费用-人民币70,000元/条(不含报名费)

租赁押金-人民币20,000元/条

5.2.为确保所有参赛船只拉力赛航行安全,须安装YB铱星船载定位导航设备,组委会将收取有偿通讯服务费人民币1000元/套,使用期限为3月15日-23日,押金4000元/套。

5.3.组委会可提供海事卫星电话有偿使用,使用费800元/部(含500元共277分钟通话费),使用期限为3月15日-23日,押金人民币4000元/部。

5.4.赛事组委会可提供手持对讲机有偿使用,使用费人民币100元/部,使用期限为3月15日-23日,押金人民币1500元/部。

5.5.所有租赁押金在赛事结束后,经检查,器材完好的予以全额退还;器材出现损毁的,根据损毁情况,退还部分押金。


6.赛事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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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DP]丈量

7.1.赛事期间,参赛船队欲更换本船只损坏器材时,须向竞赛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将损坏的器材和待更换的新器材交给丈量长检查,仲裁委员会将对器材更换给予最终批准。

7.2.组委会将会在赛事期间任何时间对参赛船只及其设备的证书、安全设备和船只说明进行检查。


8.航行细则

航行细则将于赛前对外公布。


9.竞赛区域

赛事港口的位置(详见附件3)


10.航线

航行路线(见航行细则)


11.惩罚体系

11.1.对所有组别船只,帆船竞赛规则44.1做出更改:两圈旋转惩罚改为一圈旋转惩罚。

11.2.根据规则70.5, 国际仲裁的裁决为最终判决。


12.计分

12.1.本赛事采用《2017-2020年帆船竞赛规则》(RRS)附录A低分计分法。

12.2.IRC TCC将对IRC组每条参赛船的比赛用时以让分系数修正得出名次。

12.3.IRC组及Dubois50统一设计组参赛船队场地赛排名成绩将依据每条参赛船队所有场地赛成绩之和作为一次计分。

12.4.IRC组及Dubois50统一设计组参赛船队环岛赛各赛段成绩在总成绩中为2次计分。

12.5.全环组及Dubois 50统一设计组:

赛事总成绩为:A+B+C

A: 12.3的定义内容为场地赛成绩计分方式;

B:海口-三亚拉力赛的成绩;

C:三亚-海口拉力赛的成绩;

如果总成绩出现平分,先以三亚-海口拉力赛的成绩优胜者列前,如果仍然平分,再以海口-三亚拉力赛的成绩优胜者列前,如果仍然平分再执行RRS附录A8。

12.6.半环组:

赛事总成绩为:A+B+C+D

A: 12.3的定义内容为场地赛成绩计分方式;

B: 海口-万宁拉力赛的成绩;

C: 万宁-陵水拉力赛的成绩;

D: 陵水-海口拉力赛的成绩;

如果总成绩出现平分,先以陵水-海口拉力赛的成绩优胜者列前,如果仍然平分,再以万宁-陵水拉力赛的成绩优胜者列前,如果仍然平分,再以海口-万宁拉力赛的成绩优胜者列前,如果仍然平分再执行RRS附录A8。


13.[DP]停泊

所有参赛船只应停泊在指定的停船区。


14.[DP]拖船上岸限制

参赛船队在没有得到竞赛组委会事先的书面许可条款前,参赛帆船不得拖吊到岸上。


15.[DP]潜水装备与塑料池

从比赛第一轮的准备信号起到比赛结束最后一刻,参赛船队均不得在竞赛区域周围使用水下呼吸器装置和塑料池或同类物品。


16.无线电通讯

16.1.竞赛组委会官方频道:VHF81a;

16.2.守听频道: VHF16;

16.3.港口频道:VHF12。


17.奖项:

17.1.全环组及Dubois 50统一设计组总成绩前3名均设有奖杯和奖金,总奖金30万元;

17.2.半环组总成绩前3名均设有奖杯。

17.3.海帆赛拉力赛各赛段前3名设有奖项;

17.4.海帆赛拉力赛各赛段设1名最快冲线奖;

17.5.全环组参赛船队设置1名总冠军奖项;

17.6.组委会可能决定颁发其他奖项。


18.免责声明:

18.1.帆船比赛可能是危险的。所有参赛船东及船长必须关注国际帆船竞赛规则基本规则4:“决定船只是否参加一个比赛或继续比赛是其个人责任” 和特别章程1.02第一点‘负责帆船和其选手的安全是其负责人唯一和不可推卸的责任...’。若船东不在船上参加比赛,则需与船长签订授权书(组委会统一提供版本),授权船长全权负责船只的所有法律事务及参赛船只、船员的安全责任。此外,船东和船长需提供附有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如船东为公司则提供有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未经赛事组委会同意,任何非官方注册的选手不得在赛事期间登上比赛船只,否则后果自负。

18.2.组织机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赞助商、组委会、竞赛官员和工作人员对赛前、赛时或赛后的任何装备损坏或个人受伤或死亡不承担任何责任。

18.3.请各船东和船长与赛事组委会保持密切合作,于限期前完成手续及提交所有必须的资料,证件,表格等。这是船东和/或船长必须遵守的责任,不依从者将被视为未完成参赛程序,在此种情况下,船只将没有资格参赛,除非组委会接纳其提出的理由。


19.保险:

19.1.所有参赛船只必须具备在本赛事期间和赛事区域内有效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19.2.所有参赛选手与乘员须有在本赛事期间和赛事区域内有效的不低于80万人民币的个人意外伤害险。组委会将安排有关保险公司现场办理投保,需要者可在报到时现场购买。


20.姓名及肖像等使用权

20.1.所有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将自动同意主办机构及其赞助商